一、引言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推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赤峰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5%的GDP、7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其发展仍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法治保障不足等问题。本报告基于实地调研与政策分析,结合《民法典》《反垄断法》等法律框架,探讨赤峰市在新发展格局下如何通过法治路径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赤峰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法治环境分析
(一)民营经济发展基础
截至2024年底,赤峰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突破41.2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形成以传统制造业(38%)、现代服务业(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12%)为核心的“二三一”产业结构。然而,企业发展质量与全国先进地区存在差距:家族式企业占比63%,科技型企业仅占8%;研发投入占比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仅12家,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的问题显著。
(二)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1. 政策框架优化
市政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清理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27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24年涉企收费项目减少14项,政策兑现率提升至89%。
2. 司法实践创新
市法院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2023年审结涉企案件3200件,执行到位金额15.2亿元。创新“活封活扣”机制,对涉案企业生产设备采取“替代性保全”措施,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
3. 执法改革深化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024年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同比下降42%。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检查频次减少35%,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率达95%。
(三)营商环境优化成效
1. 政务服务升级
“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达92%,企业开办实现“1日办结”。设立13个“企业服务专区”,集成政策咨询、金融服务等6类功能,企业满意度达91%。
2. 要素保障强化
政金企对接平台2024年促成融资216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45%。实施“人才强企”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320名,发放购房补贴1200万元。
3. 信用体系完善
建立政务诚信“红黑榜”制度,清理政府拖欠账款8.7亿元,失信政府部门整改率100%。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通过率提升至85%,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覆盖率达100%。
三、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法律衔接机制待完善
1. 制度供给冲突
现行《赤峰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与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存在12处条款冲突,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信用修复等关键制度,需系统性修订。
2. 配套细则缺位
法律草案中“准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18项制度缺乏实施标准,基层执法自由裁量权差异率达30%。
(二)市场公平竞争障碍
1. 隐性壁垒突出
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中,民营企业中标率41%,较国有企业低23个百分点。63%的企业反映存在资质歧视、业绩门槛等隐性限制。
2. 融资结构性矛盾
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不足35%,信用贷款覆盖率仅28%。银行机构抵押担保要求较国企高40%,首贷户占比不足15%。
(三)企业权益保护困境
1. 维权成本高昂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办理周期14个月,维权成本占涉案金额35%。2023年商标侵权案件民营企业胜诉率5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2. 执法规范性不足
环保、安全领域“一刀切”现象突出,2024年因临时停产造成企业损失超20亿元。运动式执法导致企业发展预期波动系数达0.65。
(四)转型升级动力不足
1. 创新生态薄弱
全市仅有2家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专精特新”企业占比不足3%。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仅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2. 人才结构性短缺
技能型人才缺口1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不足8%。企业人才流失率年均18%,主要流向京津冀地区,人才供需错配指数达0.72。
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赤峰实践路径
(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
1. 立法衔接工程
制定《赤峰市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建立法律条款与地方政策的动态适配机制。重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信用修复等配套制度,确保与国家法律“同频共振”。
2. 司法协同创新
建立府院联动执行机制,推广“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模式。设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维权周期缩短至9个月内。
3. 执法标准化建设
制定涉企执法行为规范,明确环保、安全等领域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自由裁量权基准,将执法差异率控制在5%以内。
(二)破解市场公平竞争难题
1. 准入壁垒清除计划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建立隐性壁垒投诉处理机制。2进一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民营企业中标率的提升,使重点领域市场准入限制逐步减少。
2. 融资服务提升行动
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等融资模式。建立金融机构差异化考核机制,将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纳入绩效考核,力争信用贷款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企业权益法治保障
1. 维权体系建设
设立市级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构建“12345热线+网络平台+线下窗口”立体诉求渠道。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系统,提供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服务,将法律风险识别率提升至90%。
2. 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开展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清理,重点解决土地确权、股权纠纷等问题。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明确经营自主权边界,对非主观恶意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五、结论与展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即将实施为赤峰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通过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破除市场壁垒、强化权益保护、激发创新动能,使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将大幅度提升,将会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未来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法律与政策协同发力,为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提供制度保障,助力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主体年度统计报告》
赤峰市统计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项报告》
赤峰市工商业联合会《民营企业治理结构调研白皮书》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公告》
赤峰市企业联合会《重点企业发展监测报告》
赤峰市司法局《2024年涉企政策清理工作通报》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涉企案件审判白皮书》
赤峰市司法局《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审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审 核 | 周立全 责 编 | 张浩军 供 稿 | 相 莉